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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: 泽建执罚字【2017】C008号
案件名称: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案
处罚类别: 罚款
处罚事由: 当事人在未取得《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》的情况下,擅自在泽州县金村镇神南村以南、晋张路以北修建一层辅助用房工程项目,施工单位为山西忠众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。该项目主体为砖混结构,总建筑面积为490.61m2,该建设工程合同总造价392488元整。
处罚依据: 依据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》第十二条、第十五条
行政相对人名称: 晋城市鼎邦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: 91140525689880262J
组织机构代码:
工商登记码:
税务登记号:
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号:
法定代表人姓名:
处罚结果: 1、责令限期15日内改正;2、处违法建设工程合同价392488元的1%的罚款即3924.9元;3、对其法定代表人黄攀峰处3924.9元的5%的罚款即196.3元。
处罚生效期: 2017-10-13
处罚机关: 泽州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
当前状态: 正常
地方编码: 140525
备注:
信息提供部门: 晋城市泽州县发展和改革局
数据报送时间: 2017-12-28